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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旧制度须立新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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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元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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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6-4-16 01:07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只破不立是不对的,破了旧的要立个新的,破了过于烦琐的要立个简要的,破了不合理的要立个合理的。规章制度是必要的,越是大生产,越要注意这个问题。对于重要环节的管理制度,改的时候要经过试验,不要轻易去废除。特别是一些技术上的问题,操作规程,技术规范,没有把握随便乱动,对生产不利。不是说不可以动,有些是可以动的,但是要经过试验。
作者:邓小平  |  出处:在中共上海市委工业会议上讲话  |  体裁:演讲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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